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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兒童牙齒塗氟服務對象資格查核」,由原檢視健保卡,修正為檢視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9-02 09:10 承辦單位:大社區衛生所

    修正「兒童牙齒塗氟服務對象資格查核」,由原檢視健保卡,修正為檢視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

    (一)考量學童成長速度之差異性,放寬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施作年齡條件,由原6至9歲,修正為6至12歲。

    (二)為推廣幼兒整合性健康照護包含定期口腔保健、疫苗接種及健兒門診,俾利幼兒專責醫師了解兒童口腔保健時程並提供主要照顧者相關資訊與轉介牙醫院所,修正「兒童牙齒塗氟服務對象資格查核」,由原檢視健保卡,修正為檢視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

    (三)6至12歲特殊兒童(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設籍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若無留存兒童健康手冊,可至國民健康署網站(https://www.hpa.gov.tw/Pages/EBook.aspx?nodeid=1139)下載列印兒童健康手冊第4頁「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表」使用。

    (四)為維護兒童口腔保健權利,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為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須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宣導期,請協助加強宣導。自112年2月1日起,服務對象若未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不提供此服務。

    類別:健管
    上版日期:1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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